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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查處某燃氣供應點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案
- 時間:2024-05-17 09:30
- 來源:中國建設報
2023年12月23日,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執法人員對武漢金宏燃氣有限公司九峰供應點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該供應點使用無危險品運輸資質的車輛違法運輸15個液化氣鋼瓶。經執法人員核實,該供應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李某某在知情情況下未制止和糾正該違法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和《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分別對該供應點作出罰款0.7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李某某作出罰款1.3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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